自2008年8月学院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以来,学院全体教职工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聚精会神进行示范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建项目,精打细算用经费,精益求精控质量,示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中期建设目标。
为了全面把握示范院校项目建设的实施动态,总结提炼示范建设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示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学院示范建设工作,以高质量全面完成示范建设任务,学院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31日组织开展了示范建设中期自查工作,学院专门成立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中期建设进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学结合模式、课程、实践教学基地、师资、质量监控、资金等五个专项检查工作组。中期验收工作分检查动员、项目自查、学院检查、成果展示与评比、专家评议与总结等五个阶段进行。在广泛动员和各项目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学院领导、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办负责人对12个一级项目逐个进行了认真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项目组汇报情况和项目抽查情况进行了评分。
在学院全面自查的基础上,2010年1月31日,浙江省教育厅在杭州六通宾馆组织召开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计划中期验收专家咨询会议,一批国家高职教育领域内的权威专家和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有关处室领导出席了会议。专家咨询会上,院长黄兴瑞同志首先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学院示范建设情况。随后,刑事执行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法律事务专业四个专业负责人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负责人分别作了中期验收自查总结报告。听取报告后,与会专家对我院示范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客观和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为了表彰在示范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从而更好地促进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的规定,学院开展了国家示范建设中期验收评比表彰活动。分别评出优秀一级项目3个、优胜一级项目4个、优质终端项目37个、项目建设优秀个人32个、项目管理优秀个人17人,并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进行了表彰。
下一阶段,我院将以示范建设中期检查专家咨询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为指导,进一步增强示范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在全面推进示范建设的基础上,创特色、出亮点,高质量完成示范建设任务,将学院建成中央政法委确认的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成功范例,全国监狱劳教、基层司法行政、安全防范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成为一所高层次的政法类高等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