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植行业办学 抢抓机遇发展

时间:2010-03-10设置

  

    近年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学院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师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抢抓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历史机遇,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建设水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2006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浙江省文明单位”;2007年9月被确定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并被浙江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2008年6月被确定为第一批“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同年8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09年9月获第六届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短短几年时间,学院从全国1200多所高职院校中脱颖而出,由一所普通司法警官院校进入了全国高职院校百强行列。为充分肯定学院近几年在人才培养和行业服务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日前,司法部作出决定,给学院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德育为先,技能为本,为建设“平安浙江”和服务浙江经济发展培养合格的政法类人才。
   
德育为先,培养学生“忠诚 责任 奉献”的职业素质。学院坚持“政治建校,警字立校”办学方针,探索以忠诚教育为第一课堂、身心素质养成为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推动素质拓展为第三课堂的“警魂铸造”素质培养模式,构建以“忠诚、责任、奉献”为核心价值的职业素质教育体系,促进学生优良身心素养和高尚人格培养,学生申请入党始终保持在95%以上,学生党校培训教育面达到80%以上,在校生党员比例达到14%,被浙江省教育工委授予“浙江省高校示范性党员之家”称号。
    技能为本,推行“警学结合 教学练战”的新型育警模式。学院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出发,提出了“控制规模、提升质量,走内涵发展之路”的办学方针,率先在全国司法警官职业院校中提出了“铸警魂,强技能,重实战”的新型育警思想,创建了“校局联盟、警学结合、教学练战”的新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培养模式和“注重基础、强化技能、关注发展”的专业课程体系。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毕业生以“能吃苦、上手快、留得住”等特点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达97%以上,工作稳定率为99.11%,浙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中85%为警院毕业生,已经成为浙江省监狱劳教行业的中坚力量。
    根植行业,服务行业,为司法行政行业民警队伍素质提升和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解决司法行政行业前沿理论难题。学院将加强行业前沿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作为学院服务司法行政行业中心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积极开展为行业和社会提供高水平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服务,不断深化与国内监狱劳教系统在产学研领域的合作,深化与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的合作,促进《犯罪与改造研究》刊物更好地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的理论研究工作服务。截至2009年底,全院教师发表各类专业学术论文1026篇,出版专著33部,其中与行业企业合作出版专著21部;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1个、厅局级科研项目183个,完成行业企业委托科研项目56个。
    培训工作与学历教育并重,提升司法行政行业民警素质。学院确立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融合、做大做强培训工作”的办学方针,成立了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等10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培训机构,形成了民警警衔培训、司法行政专业培训、社会服务培训三大培训体系,与青海、西藏、甘肃三个西部地区监狱系统建立了长期培训合作关系,近年来年培训学员近万人次,充分发挥浙江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和全国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作用。
    抢抓机遇,创新改革,在壮大自身中促进行业同类院校的共同发展。
   
抢抓机遇,实现学院跨越式发展。近几年,学院以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全力投身司法类高职教育事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6年率先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评估;同年提出了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并且以一种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坚持创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建设立项,实现了学院教育事业的又一次跨越。学院现有刑事司法专业群等特色鲜明的4大专业群,建有5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和4个政法院校改革试点专业;有《犯罪心理咨询与矫正》等5门国家精品课程,有《民法》等11门省级精品课程;师资队伍上,有专任教师197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72人,其中正教授18人,专业、课程、师资建设等在全国司法类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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