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系自开展示范建设项目以来,坚持“两结合”的指导思想,即坚持按方案要求推进与在实施中再创新相结合,坚持示范项目建设与带动其他项目建设相结合。刑事执行与行政执行两个专业是我院国家示范项目重点建设内容,刑事司法系按照示范建设方案进行了总体部署,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配合中央政法委招录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刑事司法系在推进示范建设专业的同时,将中央政法委两年制监狱管理、监狱企业经营与管理及社区矫正三个专业作为重点建设专业一并推进。经过一段建设周期,刑事司法系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基地建设等上均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重点课程建设占据高地
(一)认真部署国家示范课程建设工作
为了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示范建设并为申报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奠定良好基础,刑事司法系要求刑事执行与行政执行两个专业所有列入示范建设的核心与主干课程共计20门课程的建设负责人,就课程的开发思路、课程进展、课程编写大纲和课程标准等情况在系“示范课程建设情况报告会”上进行专题汇报。大家还就在课程建设中涉及的,如不同课程之间重复内容的处理、课程与课程之间的衔接、文法类课程的工学结合开发思路等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就课程建设进行了答辩。且每门课程都要求组织骨干教师走出去学习取经、赶回来消化提炼、坐一起交流融汇,联合行业专家再进行专题研讨。目前所有20门示范课程全部进行了论证研讨,绝大部分课程都已进入教材编写阶段。
(二)省部级精品课程成果累累
2009年5月,为了申报省部级精品课程,课程建设负责人在时间短、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保持着敢于创新、敢打硬仗的精神状态,“5+2”、“白+黑”忘我的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精品课程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上报的《狱政管理实务》、《劳教与强戒人员习艺劳动管理实务》、《犯罪原因分析》、《劳教与强戒执法事务处理实务》、《劳教与强戒场所安全防范实务》、《监狱安全防范实务》、《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监狱刑务处理实务》等8门课程中有《劳教与强戒人员习艺劳动管理实务》、《犯罪原因分析》2门课程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浙江省省级精品课程,目前该2门课程正进一步进行完善和深化,力争明年冲刺国家级精品课程。8月,又有《劳教与强戒执法事务处理实务》、《警用枪械》、《监狱安全生产管理》3门课程申报司法部高职高专院校法律类教指委推出的部级精品课程的评选活动,其中《劳教与强戒执法事务处理实务》、《警用枪械》2门课程已被正式批准立项。还有16门课程亦被学院列为第四批院级重点课程。在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刑事司法系对课程负责人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每位课程建设负责人都要参透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对精品课程申报指标及内涵逐项进行解析,具体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队伍、实践条件、教学效果、特色政策、教学录像等;同时还要求在理解分析各指标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各指标间的权重。同时强调精品课程建设不仅仅是一门课程的建设,而应是一个专业课程体系的体现,应当体现实践性特色与创新点。
刑事司法系在加大省部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和建设力度基础上,还鼓励课程建设负责人积极申报浙江省重点资助教材。申报的《劳教与强戒执法事务处理实务》、《劳教中队工作实务》2门课程全部被立项为省重点资助教材。
二、新教学模式渐成体系
(一)敢于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实践
示范建设的精髓是要形成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彻底摒弃“学科本位”的教学模式,而代之以“能力本位”的教学模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校局联盟、警学结合、教、学、练、战”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基于此,刑事司法系在全体教师中大力倡导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教师理念创新,而且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并需要积极寻求实现目标的条件和载体,否则,原有的教学模式被淘汰了,而新的教学模式又不能很好地建立起来,就会使改革失败。对此,刑事司法系一方面慎重审查各专业教师的教学模式改革方案,另一方面积极为教师实现新的教学模式改革提供保障,如行业师资的聘请、费用的及时发放、场地和实训设施、设备的提供等,确保了教学模式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2009年,刑事司法系不仅在部分实训课程中聘请行业专家进行授课,8门专业课程中也聘请了1―2名行业专家配合专任教师共同授课,真正做到了警学融合、师资互聘,共同提高。2009年,刑事司法系专业核心和骨干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率达到100%,教师广泛采用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实训教学、影像教学、多媒体综合教学等多种形式,呈现出教学方法丰富多彩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