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法律系与杭州市检察院就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达成共识

时间:2009-11-27设置

  

    2009年11月1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余才忠副主任等一行三人来到我院,与应用法律系就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事宜进行了洽谈,应用法律系主任唐长国和法律文秘教研室彭建新老师与他们进行了恳谈与交流。
    座谈交流中,余副主任对应用法律系法律文秘专业2007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应用法律系每年都能安排学生到检察院进行顶岗实习。双方就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进行了磋商,并就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兼职教师聘请、合作开发应用性课题等事项达成共识。
    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深度合作,对应用法律系法律文秘等相关专业进一步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和教师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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