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示范建设项目基地建设部分经费预算已经示范办审核,并报请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通过。请各系部对09年拟建的项目尽快确定项目建设负责人,成立项目建设组,并按要求填写《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申请表》,按程序积极做好系部主持的建设专业论证会,完善建设方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其中个别暂未通过的项目参见《示范建设项目预算审核结果公示(2009年9月4日稿)》。
附件:
附件1、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申请表填写范本(以文本形式发至各系部,供参考)
附件:实践教学场所建设申请表(空白)
附件:2、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基地项目建设协调联系人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