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省教育厅、人事厅、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的指导下,面临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学习实践活动“提高认识、强化实践、解决问题”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截止6月29日,2009年1195名应届毕业生已实现就业1156名,其中529名毕业生被录用为人民警察、627名被各类公司企业招聘,合计就业率已达97.06%,其中签约率为95.47%。
一、加强责任考核体制,实施全员工作模式。
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 “一把手工程”,由党委书记、院长负总责,各系由主任、党总支书记亲自抓就业工作,推行“院系二级管理、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目标清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制。学院专门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就业经费预决算制度,并将就业工作作为学院5大重点工作单独设置百分考核,执行就业工作“一票否决”制。学院还专门出台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促进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开展“就业促进月”活动;实行就业工作周报与日报制度;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各系在就业关键时期实行周例会制度;设置就业辅导员,鼓励广大专任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等等。以系列化全员工作模式,为全面推进我院应届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共同研究工作情势、难点,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对策。
二、广拓各界就业渠道,积极创造就业机会。
学院2009年1195名应届毕业生中,有537名通过人事厅组织的录用公务员笔试(其中女生69名),需推荐到相关政法部门人民警察岗位就业,658名毕业生需推荐到各类公司企业就业。面对外部困境重重的就业局面,学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学生为根本,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满足毕业生需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厅局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省(市)属监狱劳教单位的指标,截止6月5日,省(市)属监狱劳教单位需求总数384名(其中女生需求38名);
二是积极争取公安系统编制指标。公安需求是一条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女生就业更离不开公安系统的支持。通过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5月8日,省公安系统各单位需求总数达207名(其中女生需求24名);
三是深入各行各业挖信息、找岗位,努力寻找和开发就业空间。一是加强与新老客户的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用人单位客户群;二是鼓励毕业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网络资源优势积极参与人才市场竞争,通过“单一专场、信息共享”的招聘模式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
三、细致做好服务工作,全程指导就业求职。
一是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加大对弱势学生的就业帮扶力度。学院对经济困难毕业生建立台帐,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就业补贴,并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对其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推荐。
二是建立健全就业服务平台,利用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日常性指导。学院建立就业咨询室、就业宣传栏,制定《就业指南》、选派专任教师担任就业辅导员。通过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平台,即时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公布就业信息、接待毕业生咨询、推荐毕业生就业。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毕业生就业观念转变。学院积极组织毕业生加强理论学习,推进科学发展观进课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中强化科学发展观理论教育。把理论学习与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就业观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在毕业生中普遍开展以当前就业形势为重点的就业教育,指导学生客观、理性、辨证地认识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期望。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毕业生就业关系社会稳定及学院和谐发展,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致力于学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达到了“学习实践两促进,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学习实践活动成效初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