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编外人员派遣及选聘工作的通知》安排,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进入前五名的聘用教师进行民主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进入前五名者进行民主推荐。
二、推荐办法
在五名备选人中选择三名进行推荐投票,选择超过三名的,该票按废票处理。根据有效票数(每票0.5分)计算测评分。
三、推荐小组成员
1、院领导(7人)
2、有关部门负责人
政治部(1人)、教务处(2人)、科研处(2人)、工会(1人)、实验实训中心(1人)、刑事司法系(3人)、应用法律系(3人)、信息技术与管理系(3人)、安全防范系(3人)、公共基础部(2人)、警体教学研究部(2人)
3、有关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
应用法律系办公室(1人)、教研室主任(4人);信息技术与管理系办公室(1人)、教研室主任(4人)。
四、推荐结果汇总
根据备选人的总得分(民主测评分与考核分相加之和),按照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最终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教师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时间:2009年6月30日下午13:30
2、会议地点: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3、请推荐小组成员准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