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择优选聘教师民主推荐会议的通知

时间:2009-06-29设置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编外人员派遣及选聘工作的通知》安排,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进入前五名的聘用教师进行民主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进入前五名者进行民主推荐。
    二、推荐办法
    在五名备选人中选择三名进行推荐投票,选择超过三名的,该票按废票处理。根据有效票数(每票0.5分)计算测评分。
    三、推荐小组成员
    1、院领导(7人)
    2、有关部门负责人
    政治部(1人)、教务处(2人)、科研处(2人)、工会(1人)、实验实训中心(1人)、刑事司法系(3人)、应用法律系(3人)、信息技术与管理系(3人)、安全防范系(3人)、公共基础部(2人)、警体教学研究部(2人)
    3、有关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
    应用法律系办公室(1人)、教研室主任(4人);信息技术与管理系办公室(1人)、教研室主任(4人)。
    四、推荐结果汇总
    根据备选人的总得分(民主测评分与考核分相加之和),按照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最终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教师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时间:2009年6月30日下午13:30
    2、会议地点: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3、请推荐小组成员准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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