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明确责任抓落实 全力突破谋发展

时间:2009-06-22设置

  

    2009年6月17日下午,我院在报告厅召开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责任状签订大会。会上,11个一级项目组的相关负责人分别与学院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祖勇书记和黄兴瑞院长签订了责任状。
    今年4月份,我院示范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通过了教育部、财政部评审专家的审定,成为第三批立项建设院校中首批通过审核并进行公示的院校之一。在两年的示范建设周期内,我院要完成刑事执行、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法律事务等五个专业建设项目,以及“铸警魂”素质教育平台、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现代司法技术中心(监狱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国法律职业教育网、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教育训练基地等六个特色项目。11个一级项目共包括179个终端项目,建设资金规模达8321万元,学院示范建设的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为了动员全院教职员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思路、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的协调和建设力度,确保我院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学院决定与各项目组相关负责人签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责任状。
    会上,院长黄兴瑞作了重要讲话。黄院长说,我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以来,各项目组一边修订完善方案,一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其中一部分项目已经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今天进行项目建设责任状的签订,就是要通过实施项目目标管理,明确各方的责任和工作权益,更充分调动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力,更大程度调动全院教职工参与度。黄院长要求各项目组既要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示范建设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制度,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的工期、质量等完成建设任务。建设过程中既要强化目标任务,也要加强项目监控、严格考核奖惩和严肃财经纪律。黄院长说,希望经过示范周期建设,将我院建成中央政法委确认的全国政法院校培养招录体制改革的成功范例,全国监狱劳教、基层司法、安全防范领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成为一所立足浙江、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示范性现代司法高等职业学院。


    责任状签订大会由副院长、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办公室主任金川主持,院党委其他成员和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大会。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