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9-06-08设置

  

院属各部门:
    根据我省省级公务卡改革进度安排,我院被确定为第二批实施公务卡改革的省级预算单位。
    实行公务卡改革是为了进一步深化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省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加快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建设的需要。
    为了使公务卡的申领和发放工作在我院按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将浙江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位公务人员认真学习并加以宣传。

    附件: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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