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就业促进月”活动 推动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时间:2009-05-21设置

  

    近阶段来,学院就业办与四系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教育部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成效明显。至5月19日,全院共就业签约417人,就业率为34.90%。但由于今年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促进毕业生良性就业任重而道远。为确保实现2009年的就业工作目标,根据院领导指示,学工支部专题研究,将5月份定为 “就业促进月”,开展各项活动。
    1、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分阶段召开三次会议。一是召开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第四次会议,就目前各自的就业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打算作进一步梳理;二是各系针对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这部分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三是各系针对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合格、目前暂无落实就业单位的女生召开一次座谈会,掌握每位学生的真实情况,对笔试成绩排名较后的女生预先做好思想工作,端正其择业思想。
    2、出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就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应征入伍和就业援助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扶持与帮助。
    3、尽快制定完善面试工作方案,确保我院09届应届毕业生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系应召开不少于5场次的小型专场招聘会,进一步拓展就业岗位,且实现岗位需求全院共享。
    5、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以公安业务知识、监狱劳教业务知识和面试技巧三大主题为重点开设系列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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