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高职)评审的相关要求》、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关于组织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要求,2009年度国家、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已开始。我院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主要有三个途径,分别是全国高职高专法律类教指委、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和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精品课程申报与评审将在5月上旬进行。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全国高职高专法律类教指委精品课程申报与评审将在5月下旬结束。鉴于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09年度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请各系部根据国家示范建设方案与任务书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确定申报课程与申报级别,申报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请申报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务必于 5月6日前提交申报表的定稿。
2、请申报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于5月15日前完成课程网络资源建设工作。
请实验实训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此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精品课程申报相关文件与申报表格详见附件(可在校园网“通知”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