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 强化法律课程改革的力度

时间:2009-03-27设置

  

    课程建设是高等职业学校建设中最具基础性的核心工作,其水平、质量和成果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实现培养目标的保证。应用法律系深刻认识到精品课程建设对专业发展、提升学院的内涵建设和教师个人发展所带来的机会和挑战,积极行动起来进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2009年度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把握申报指标内涵,加大法律课程改革力度和提升教学质量,应用法律系于3月25日中午举行了精品课程申报动员以及精品课程指标解析会议。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各课程建设负责人及相关骨干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系主任唐长国副教授在强调了精品课程建设意义后,对精品课程申报指标及内涵逐项进行了解析,具体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队伍、实践条件、教学效果、特色政策、教学录像等;同时分析了各指标理解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各指标间的权重;并强调精品课程建设不仅仅是一门课程的建设,而应是一个专业课程体系的体现,应当关注实践性和特色与创新点。
    应用法律系力争继2008年《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和《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两门课程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成功后2009年度再创佳绩,为我院国家示范院校的建设能够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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