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专业是我院为适应我国刑罚执行新趋势,于2008年8月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一个新专业,旨在为社会培养和输送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矫正人才。
为推动专业建设,2009年1月9日,该专业召开人才培养模式论证会。
论证会上,首先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社区矫正专业教学委员会成立暨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本届专业教学委员会由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矫正办主任葛炳瑶任主任委员,成员由社区矫正理论研究专家、主管厅局业务处室领导、社区矫正基层工作业务骨干和专业教学骨干教师等共11人组成。
会上,刑事司法系应方淦老师代表社区矫正专业建设团队向与会专家、学者汇报了在前期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思路,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目标定位:社区矫正专业旨在培养专职的社区矫正官,即:掌握刑罚执行和社会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熟悉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流程,具有刑务处理、教育矫正、心理干预等职业能力,具备正义感、责任感、同情心、奉献意识和服务精神等职业素质,能够胜任社区矫正工作一线岗位,政治坚定、品德高尚、文武兼备、内外双修的高素质、专业化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途径:社区矫正专业的学生入校后经过相应的短期培训,作为浙江省社区矫正“阳光行动”志愿者的成员,对杭州市主城区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的帮教活动,志愿者服务与专业学习齐头并进,逐步深化;
三、课程设置:课程体系由公共学习、专业学习和拓展学习等三大领域组成:公共学习领域重在发展学生的人文素养,主要由思想政治、计算机、语言和体育四类课程;专业学习领域重在培养学生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理论和业务素养,考虑到社区矫正的自身特点,课程设置兼顾学生了解和掌握刑罚执行和社会工作这两大领域基础知识的基础上,以借助工作任务分解所得的社区矫正专业行动领域为依据,确立专业核心课程;拓展学习领域基于增进学生人文素养和开阔学生专业视野的考虑,在校定选修课的基础上,专门设置了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和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的核心课程。
围绕社区矫正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会专家和学者进行了热烈讨论。总体上,大家对社区矫正专业建设团队提出的人才培养模式思路表示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及需关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目前尚处试点阶段,在国家政策没有最终确定的前提下,目标定位要考虑专业人才紧缺和人事编制不足的矛盾,在现有定位上适当拓展,并在课程设置上作出相应调整;
二、志愿者服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应该制订相应制度进行有效监管,以真正实现专业学习与志愿者服务良性互补的初衷;
三、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应该与浙江社区矫正工作的模式有效接轨,以利于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从学校到社会、从学习到工作的过渡;
四、正确处理中外差异,有选择地吸收国外经验,丰富教学内容,拓宽学生视野;
五、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两翼齐飞,在目前阶段,应该首先抓好在职培训,以培训促教学。
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矫正办主任、社区矫正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葛炳瑶做了重要讲话。葛炳瑶对社区矫正专业的发展前景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社区矫正专业后续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定好位”:社区矫正作为一个新兴专业,首先要在培养目标上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只有定位准确,才有生命力,才有新发展;
二、“选好题”:课程设置要在准确理解和把握社区矫正工作性质、特点和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院自身优势有所侧重、有所选择,要在借鉴兄弟院校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重点、特色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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