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确定为第三批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时间:2008-11-19设置

  

    近日,根据《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07]86号)的要求,浙江省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对申报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进行了综合考评,确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与浙江大学、浙江警察学院等三所院校为第三批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是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门机构,为成功申报,信息技术与管理系领导和广大教师此前做了大量基础工作,从申报表的填制,到佐证材料的准备及师资的培训,并多次与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等单位进行沟通。
    此次申报的成功,为加强学院与行业的合作、服务社会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是学院创建全国示范性院校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今后应积极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严格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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