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受理院级课题结项的通知

时间:2008-10-16设置

  

院属各系、部:
    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院级课题结项工作已经开始。应广大老师的需求,我部门将长期受理此项工作。请各系、部课题承担者认真填报“院级结题登记表”,并附发表成果(目录页和全文)复印件一份,各系、部汇总后,于每周四下午报送科研处(E-mail: kyc@zjjy.com.cn),经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院级结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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