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评估状态数据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时间:2008-10-13设置

  

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系部:
    经对各部门上报的第二轮教学评估状态数据进行初步审核,为保证10月31日之前将所有数据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并向学院示范建设方案及任务书提供所需数据,现将前一阶段数据采集中存在的问题向各部门作一说明,并对下一阶段数据采集工作提出要求,请各部门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对数据进行修改和补充,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表格中有些项目内涵理解不正确,填写时应首先阅读填写说明,有疑问的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2、教工号必须填写,没有教工号的教职员工,请各系部统一与政治部联系确定。
    3、系部表格中的“课程教学设计特色描述”各位教师必须填写,具体可从教学目标、课程理念、教学模式、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进行描述。
    4、警体课程设置如属专业课程,将其归入相关专业中,可参照07级教学计划;如属公共课,按公共课填写。
    5、根据省教育厅的最新通知,由于数据采集平台版本升级,有些表格的内容发生变化,请各部门注意新旧版本的核对,对新增减内容进行及时调整。
    二、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责任到人,并确立专人对本部门负责的数据进行审核,以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规范、内涵符合要求。各部门上报的数据除发送电子版外,要以书面形式作出责任承诺,由部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上交学院。
    2、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指导工作,除对本部门数据进行审核外,还要负责对各系部上报的与本部门相关的数据进行统筹和审核,以确保数据的闭合。如对系部上报数据进行调整,要与系部及时沟通商议,做到数据闭合。
    3、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数据及各系部上报的与本部门相关的数据进行统筹和审核后,将最后确定的数据汇总后上报教务处和院办,由学院统一汇总。
    三、数据上报时间要求
    因学院示范建设方案及任务书所需数据必须于10月24日之前完成,同时学院向省教育厅上报数据的最后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该项工作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因此务请各部门按时上报数据,不得拖延。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各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的数据务请于10月17日(本周五)之前修改补充完毕。同时各系部采集的数据请于本周五12:00之前分类上报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2、各相关职能部门请于10月21日(下周二)15:30之前完成对本部门数据及各系部上报的与本部门相关的数据的统筹和审核工作,同时将汇总后的数据报送院办公室(王辉老师)及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张群芳老师F216),由学院进行统一汇总并输入数据平台。
    请各部门及时浏览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新版本的数据采集表格”和“数据采集平台新旧版本对照修改内容”从附件中下载。
    附件:1、新版本的数据采集表格
    附件:2、数据采集平台新旧版本对照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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