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3日,为了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质量的基层法律服务人才,应用法律系主任唐长国、法律事务专业负责人闵敢、法律事务教研室主任胡晓军一行到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进行调研。本次调研主要针对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组成、及招录标准等内容。调研工作受到上城区司法局大力支持。上城区司法局局长钱国平同志、副局长梁申杭等接待了调研人员。
司法局梁申杭副局长和基层科陈建楚科长介绍了上城区司法工作情况。上城区司法局下辖6个司法所,所有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所标准。司法所刚刚由原来街道的内设所改为司法局直辖所。司法所的职能包括: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此次调研,调研人员对上城区司法局的基本情况,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最主要的职能及实施情况,基层法律服务最紧缺人才及能力要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进人主要渠道,社区矫正情况等问题进行细致的了解,取得了第一手资料。
调研工作迈出了应用法律系根植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于基层司法工作实际的第一步,为进一步改革法律事务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