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从根本上规范政法机关进人机制,中央决定对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进行改革试点。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部等十一个部委办日前联合行文,正式确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为“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根据中央的部署,学院的改革试点任务主要是:面向军队拟退役士兵和已退役士兵,实行高中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面向西部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探索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为上述地区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008年将承担来自内蒙、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十个省(市)、自治区80名学员在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两个专业的培养教育工作。在积极申报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同时,学院正在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从“教、学、练、战”的改革思路出发,组织专门人员对专业培养方案和师资队伍的建设与专兼职教师的选用等方面进行着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目前,学院各部门教职工正以满腔热忱积极投入到各项准备工作中去,以确保改革试点任务的顺利实施。并坚信在司法、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我院将巩固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活动中已取得的成果,再接再厉,争做全国政法院校改革的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