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院工会今年暑假仍然将组织教职工进行疗休养,请各分工会将符合相关条件并愿意参加本次疗休养的教工名单于7月3日前附身份证复印件报院工会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暑假教师疗养条件:
1. 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2. 进学院工作满二年(未曾疗养);
3. 前一次疗休养时间已满二年的(2007年以前)
二、本次方向:昆明、太原、桂林、新疆、海南、张家界六条线(疗休养费学院出3000元/人,超出的部分自理)。
三、 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