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开展“三自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2008-05-12设置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管理工作改革,提高管理工作水平,2006年,安全防范系在05级学生中开展了“三自管理”试行工作,鼓励、吸引学生参与管理,自我服务,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为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2007年,安全防范系在全系各年级中全面铺开实行“三自管理”工作,从常态管理、学生群体评价、党建、团员活动、女生指导、特殊学生群体扶助等方面入手,创建了新型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生学习成绩不合格率大幅度降低,由2007年第一学期的4.33%降到第二学期的1.96%;学生德育考评成绩平均分2007-2008第一学期比上一学期提高了3.7分;学生发展性素质提高明显,其中亚太地区获奖学生1人次,省级各类比赛竞赛获得奖励17人次;学生违纪大幅度减少:2006年度大队处分学生28人次,2007年度大队处分学生仅4人次;学生就业率有了可喜增长:2006年签约率77.2%,就业率96.7%,2007年签约率达91.08%,就业率为96.5%。
    一、正确理解内涵,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做好“三自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当前,高等教育理念正从强调“以教师为中心”向强调“以学生为主体”、从“管是为了不管,教是为了不教”的方向转变。安全防范系把这一教育理念贯穿于学生管理工作中。在具体实施过程,把“三自管理”与警务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成长、服务学生管理“三服务”为出发点,以突出学生干部是学生工作管理主体意识、突出强化学生独立承担责任及自我教育与成才意识、突出提升学生管理水平“三突出”为重点,以适当放权为落脚点,达到“教”、“学”、“管”互动效应。系成立了总党支书记、大队长挂帅的“三自管理”领导和实行小组,明确中队、区队职责。在搭建“三自管理”学生组织时,将督察队并入学生会,进一步整合系学生会、学生区队委、团支部力量,进一步明确系学生会、团总支、区队长及各类学生组织负责人的职能与权限,构建了机制健全、协调互动、保障得力的“三自管理”运行体系,确保了工作高效高质开展。
    二、培育学生干部队伍,放权基层――落实“三自管理”工作的关键
    加强“三自管理”工作,发挥其有效的作用,最重要是激发基层管理干部、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热情,让更多的人更多地参与到管理工作中。对此,安全防范系一方面实行“可控放权”政策,放权基层,放权给学生干部,一方面加强教育引导,每月召开区队长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同时,完善学生干部月考核制度。
    1、放大区队一级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深化区队长为行政首长的区队委管理运行体制的改革,明确区队委职责,做到重心下移,放权基层。对5位区队委干部的责、权、利进行了重新审定,在原基础上加大了责权的行使,增加了学生奖励、处分扣分建议权。工作中,区队委进一步加强中队一级的工作,其中06中队创新的“学生干部值周值班制度”在各中队得到有效推广。中队每天安排5位学生干部进行值班,值班的学生干部在周五中队集合时布置工作,讲评检查情况。这种中队学生干部既向区队委负责,同时在工作中又具相对独立性的做法,比较好地发挥了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也使“三自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提高学生分会、系团总支自我管理能力及工作水平。通过加强组织管理,优化内部机构,切实让每一机构、每一个部门都充分运作起来;支持和鼓励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特别是承办大型活动项目,以提高其工作能力;管理做到制度化,要求各块每月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经费保障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了经费保障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规范经费使用制度,实行经费使用书面报告制,由大队行使审批权。同时,还改善了学生社团的办公条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3、发挥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员责任区队制度。安全防范系结合学院开展的“学长制”要求,根据本系实际,强化了党员责任区队制度,在党员的考核上把党员带动与指导责任区队的表现列入考评内容,充分发挥学生党员榜样与先锋作用。
    三、深化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榜样激励功能――抓好“三自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加强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特别强化了评价的榜样与激励功效。2007年安全防范系把月德育考评摆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对中队排名前10名和后10名的学生进行张榜公布;对于取得综合素质区队第一名的学生,大队制作成有照片的宣传模板,张榜宣传整一学期,以彰显其先进性和榜样作用;对于取得区队前3名的同学,则列为建党培养对象进行重点教育培养。从而较好地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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