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应届毕业生招录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杭州市共有3个监狱(市西郊监狱、市南郊监狱、市东郊监狱)、2个劳教所(市劳教一所、市劳教二所),分别位于江干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市等地,隶属杭州市司法局管理。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劳教所是国家治安行政处罚执行机关。司法人民警察具有国家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双重身份,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进行管理。
根据杭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招录国家公务员会议精神,现将杭州市司法局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招录监所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50 名(其中男生49名,女生1名)。
二、招录条件
1、具备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条件;
2、参加2008年省人事厅组织的公务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务员资格;
3、原则上要求杭州生源,特长生和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适当放宽;
4、提前批次警察专业[工商管理(司法)专业、刑事执行(监狱管理)专业、工商企业管理(监狱企业经营与管理)专业、司法警务专业、行政执行(劳教管理)专业、安全保卫专业、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
5、符合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男性要求身高1米72以上。
上述五个条件需同时具备。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和初审、面试、体检、考核、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初审
采取公开报名、双向选择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警院应届毕业自愿报名,下载并填写本公告所附《报名表》。用人单位经初审后按照公务员资格考试成绩、所获荣誉称号、特长等综合确定75人进入面试。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警院D213教室。正式报名前请先在该教室前大厅列队等候。
3、报名提交材料:上述《报名表》(须贴照片),本人所获各类奖励及荣誉证书、发表作品等的原件、复印件。
4、报名者须本人,代替报名的查实后取消资格。超过报名时间截止报名。
5、经初审选定的75名面试人员及面试场次,于12日下午5:00前由学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为初审后选定的75名考生。请务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经资格确认后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5月13日。上午场8:30开始,下午场1:30开始。
3、面试地点:同上D213教室。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知识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
5、请每个场次的全部面试考生提前10分钟到面试地点,先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体检
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体检结果为标准,不再另行组织。
(四)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0名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如考核中有不合格或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的,再逐个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五)录用审批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学校体检结果出来后发现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再逐个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杭州市司法局研究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毕业生被录用后,列入杭州市司法局所属监狱劳教所就业调配计划。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按时报到、不服从分配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司法局解释。
杭州市司法局咨询电话:85811973,85179488。
杭州市司法局
20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