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写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调查问卷的通知

时间:2008-04-24设置

  
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问卷调查》发给你们,请根据条款分配任务组织填写,并在4月25日中午前发至示范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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