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08年春季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1、科研项目申报须符合申报人员的科研方向,教师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2、已经获得院外机构立项的科研课题不能重复申请院级项目。
3、教研项目、高教研究项目不在本类项目资助范围。
4、各类项目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成果形式要求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鼓励与行业单位人员以解决行业实践问题为目标联合申报课题。
6、鼓励教师以未公开发表的成果申报课题,已经发表的成果不能申报。
二、项目申报方法
1、各系、部、科研机构负责其受理项目的评议和遴选,确定推荐立项项目,科研处不再组织评审。“双肩挑”教师请向所归属的系、部、科研机构申报科研项目。
2、科研处汇总各系、部、科研机构报送的推荐立项项目,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学院批准立项。
三、项目申报材料和时间
1、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于4月20日之前报送各系、部、科研机构,各部门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后盖章交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xuxiaofang@zjjy.com.cn
2、各部门向科研处报送推荐立项项目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5:00。
四、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及附件请从学院科研处网站上下载。
2、联系人:徐晓芳, 联系电话:86918756
二OO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