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联合发布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选题的通知

时间:2008-04-08设置

 各有关单位:
  2008年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三地联合发布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业经两省一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同协商确定,总题目为“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各省可根据情况选题有所侧重。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指南,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和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扩大区域公共品供给与加快推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这一主题,立足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实际,深入研讨江浙沪两省一市深化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式中的重要理论与实际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二、课题申报
  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共有11个专题条目(详见附录)。专题条目及所附的简要文字说明提示了这一专题包含的研究方向和领域,申请者可根据专题及提示内容,结合申报者所在地区的具体实践,进行课题设计、申报。申报者必须紧扣“扩大区域公共品供给与加快推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这一主题,突出课题研究的实证性和现实性,力避空泛。鼓励两省一市专家学者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按所属省(市)进行课题申报,由本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负责受理。
  三、时间安排
  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申报时间从3月20日起,至4月10日止。课题研究要求10月底前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含有本课题主要观点的5000字左右的论文);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
  四、评审立项
  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的评审立项工作,由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统一评审,统一立项。质量合格的项目阶段性成果将入选11月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召开的“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研讨会。
  五、申报程序
  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将同时在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公布,具体申报操作程序由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根据本省(市)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浙江省申报者采用“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11份,不用活页,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递交,同时递交电子版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内容包括:题目、条目号、负责人、单位、电话)。
  网站地址:http://www.zjskw.gov.cn
  电话:0571-87053203 87053195
  联系人:王三炼、王晓蓬
  E-mail:zjssklghb@vip.163.com
  附:2008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指南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代章)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8年3月13日
附:
“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
200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综合规划》的实施,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重点围绕“扩大区域公共品供给与加快推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主题,深入研究长江三角洲地区当前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1、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化研究
  以全面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综合规划》为契机,联系世界经济发展变化新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新特征,准确把握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国家新一轮区域发展战略中的定位、功能和作用,深入研究并提出作为国家战略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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