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犯罪与改造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时间:2008-03-28设置

  
院属各部门:
    根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3月10日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和《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 浙江司法警官学院科研基金奖励办法的规定》(下称《奖励办法》,见科研处网站),2008年犯罪与改造研究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优秀成果申报按照《奖励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的成果为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请部门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于2008年4月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科研处。(请递交论文复印件一份或出版书籍原件一本,由系部统计汇总后交科研处并发送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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