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内成果转化项目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国内合作成果转化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国内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原则、申报条件、立项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希望各市科技局认真研读、掌握要领,把好国内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关。现就2008年度国内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办法”的规定,国内成果转化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一类是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今年授理的重点是: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项目。
二、国内成果转化项目的重点应放在重大项目的组织和征集上。各市科技局要深入企业作认真的调查研究,要摸清情况,要指导企业掌握申报的原则和程序,力争把上规模的项目组织上来。
三、国内成果转化项目,经过两年的实践,在项目的组织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项目规模偏小、材料审查不细,对一些实施效果好的项目未能及时组织宣传和报导。为了提高国内成果转化项目的组织管理水平,希望各市科技局应指定专人分管,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认真把好申报项目关。
四、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无论是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还是事后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都要填写经费决算表。新的项目经费决算表比较复杂,研发经费支出的项目门类较多,希望各市科技局的分管人员要认真研读该办法附件中关于经费决算表的填写要求,并指导企业填写。
五、根据“办法”的规定,国内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内容与2007年的要求有所不同。2007年度第二批申报的项目内容已不能适应“办法”规定的要求,故决定返回重新进行修改和补充,然后与2008年度的项目一并报送我厅。2008年度国内成果转化项目于6月底评审完毕,希望各市科技局抓紧时间组织项目申报。
成果处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