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安局治安监控中心来我院招聘监控员、政治处招聘宣教员

时间:2008-03-10设置

  
海宁市公安局治安监控中心 
 
招聘:监控员、政治处宣教员
 
为有效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为加强公安宣传教育工作,海宁市公安局来我院拟招聘监控员从事监控工作和教育宣传。
岗位:
海宁市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监控中心监控员 :        4名
海宁市公安局政治处宣教员:                       1名(协辅警)
条件:
1.       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在学校或地方未受过任何处分。
2.       监控员(男性),宣教员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在录用前在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包括面试、身高、血压、色觉、视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       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获得有相关技术资格优先。
4.       2008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在浙江省嘉兴市地区。招聘宣教员有写作或拍摄特长的优先考虑。
5.       嘉兴地区,性别不限。先实习后录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