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1日学院在杭州三台山庄召开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第四届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院长黄兴瑞等院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楼一维主持。
研讨会开幕式上,党委书记周祖勇指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进入以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新阶段,警察教育(主要是公安警察教育)正酝酿和实施转型,而我国法律职业教育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形成较大的规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难得的调整发展机遇。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我们深入开展法律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以推动我院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我国法律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届研讨会分综合管理、法律执行、法律实务、法律技术四节进行专题交流讨论。每节包括主题发言和专家点评两个环节。共有43篇论文参与交流,其中有13位同志作了专题发言,5位同志作了补充发言。副院长金川在交流会上作了题为《法律职业教育若干基本问题思考》的特别发言,对什么是法律职业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体系是什么、法律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有哪些、法律职业教育需要什么样的公共政策的支持等问题,作了深度思考和提示。
院长黄兴瑞在会议总结中指出,本次会议对法律职业教育的若干基本问题做了积极而有意义的探讨,并在“走区别于学科教育的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之路,注重实践教学、改革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国外经验,以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法律职业教育”等方面取得了重要共识,为进一步研究探索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内涵特征与外延结构奠定了基础。黄院长指出,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司法部对发展高等法律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并对今年的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学院迎来了富有挑战性的重要发展机遇和空间,希望全院教职员工既能“仰望天空”又要脚踏实地――认真学习、深入思考,为学院今后的改革和发展有所作为。
研讨会还对参选论文进行了评选,其中获得一等奖二名,分别为彭建新、侯威;二等奖四名,分别为唐长国、赵保胜、李龙景、张绪梁;三等奖七名,分别为周雨臣、陈国祥、高福友、徐天合、王曙青、何成兵、冯建军;优秀论文奖30名(略)。
本次研讨会由学院示范建设工程办公室和高教研究所组织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