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通知

时间:2008-02-24设置

  
院属各部门: 
    近期,由于机动车违法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明显的上升趋势,交通形势十分严峻。根据杭州市政府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数据统计,杭州市机动车违法高踞各项违法行为之首,成为安全生产工作最大的安全隐患。从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来看,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等引发的事故大幅度上升。其中,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共造成230人死亡,同比增加96人,上升幅度高达71.64%,高居各项违法行为之首;机动车违法超车引发事故造成26人死亡,同比增加9人,上升了9.09%;酒后和醉酒驾驶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象有所增加。
    针对目前我院私家车快速增长的现状以及日趋严重的交通安全形势,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驾驶员安全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活动,希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并作好相关记录。
学习的目的:
    1、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理解和交通守法意识。
    2、提高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
    3、应付各类道路和天气情况下的驾驶技巧等。
    4、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各类交通事故。
    5、维持学院内正常的交通秩序,提升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本部门已考取驾照的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学院在上学期末的有关文件和通知。
    教育内容网上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http://news.sina.com.cn/o/2003-10-29/01491010484s.shtml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155999
    3、2008年1月15日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加强对教职工安全教育的通知》
    http://www.zjjy.com.cn/Html/tz/2008-01/15/1626149731139098081401151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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