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精品抓建设 提升教学质量

时间:2007-12-20设置

  
――省教育厅对我院省级精品课程与新世纪教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7〕186号)文件精神,2007年12月12日省教育厅专项检查专家组一行4人对我院省级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浙江省大学生国防教育教学体系的研究与构建》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家组深入课堂,随机听了8位教师的课堂教学,对240名同学做了问卷调查,听取了精品课程和教改项目建设负责人的建设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应用法律系模拟法庭、刑事司法系模拟监禁中心、安全防范系安防科技园及大学生国防教育基地等校内实践教学场地,查阅了项目建设的佐证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个别访谈。在深入细致的检查和专家组成员充分讨论研究基础上,专家组对检查结果做了情况反馈。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院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认为省级精品课程《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在教学条件得到了较为显著的改善、网络教学环境已基本建设完成、能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优化实践教学环境,较好地保证了教学与教学改革的需要;紧扣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实际,按照“理论教学实践化,实践教学岗位化”的理念,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教学,实践实训教学环节设计合理,实践实训教学课时比例达到45%;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目标的要求,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等多种教育方法,提高了课程教学的质量。新世纪教改项目《浙江省大学生国防教育教学体系的研究与构建》研究成果显著,在浙江高校中进行广泛调研基础上构建了大学生国防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了评价标准,形成了调研报告,发表论文两篇,并完成了教材的初稿,经费使用合理规范,课题成果已在部分高校试行。
    在充分肯定项目建设成绩的基础上,专家组也对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与建议:精品课程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进一步培育课程特色,进一步思考课程网站在课程教学中的作用;新世纪教改项目要尽快结题,加大课题推广力度,提升课程的社会效应。
    部分院领导、各系部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以及院重点课程建设小组成员、系部办公室主任等参加了专项检查汇报会和反馈会。省教育厅组织的这次专项检查,对我院的教学与教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促进教学专项建设和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水平,推动我院示范性院校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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