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最清洁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杭清洁办[2007]1号)文件精神,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共建生活品质之城,构建和谐杭州”做出应有的贡献,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争创杭州市“最清洁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我院第一次党代会的精神,积极参与争创杭州市“最清洁单位”的活动。全院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学院争创杭州市“最清洁单位”的工作。
2、要以“清洁杭州,清洁校园”和“创建为大家,创建靠大家”为总要求,全方面、多层次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体师生要积极投入到“最清洁单位”的创建活动中去,积极参与学院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学生要大力开展寝室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使院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3、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杭州市人民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从重处罚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学院宣传栏对此进行了宣传,全体师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是要管好自己的手,严禁校内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饮料罐等废弃物。二是要管好自己的口,严禁随地吐痰。三是要管好自己的脚,爱护花草树木,多走几步路,勿踩花草。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打下扎实基础,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构建“和谐杭州”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