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9-27设置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我省高校人才集聚、学科齐全的优势,促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在高校继续安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一)研究意义重大,目标明确,在理论或技术上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先进,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有较雄厚的研究工作基础,课题负责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经费预算合理。
    (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要围绕我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需要,优先支持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以下领域项目: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海洋、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医学与生命科学等。
    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要围绕浙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浙江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理论支撑;突出理论的创新性和研究问题的现实性、针对性。
    (三)优先支持产学研基础比较好的项目,推动高校与企业进行全面合作,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具备产业化或企业化的可能,产生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力提升高等学校的知识贡献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
    (四)依托现有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重视学科交叉渗透,鼓励跨学科联合攻关与研究。
    二、资助经费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由省政府专项拨款资助,其中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每项资助20-30万元,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每项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办法
    (一)各高校应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按项目的基本要求严格把关,切实组织高质量项目申报,并严格控制申报数量。浙江大学可申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各2项;其他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类高校可申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各1项;其余高校可申报其中1项。
    (二)项目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和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同时在我厅科研项目申报网上填写有关申请项目基本信息,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zjkysz.cn/edu/。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应在《申请书》后附与有关企业的合作协议书及企业经费投入证明。
    (三)《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10份及电子文档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报送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联系人:吴振辉,电话:0571-88008971,Email:wuzh@zj165.com,jyxwzh@163.com。

附件:
1.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
2.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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