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9-27设置

 
各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规划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另行组织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各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等相关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5份,重点投标课题不需《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4纸印制,靠左侧装订成册。于200795日前以市教科规划办、高校科研处为单位集中报(寄)我办,并将配套的电子版发送至syr@zjedusri.com.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将不进行限额申报,但要求:(1)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2)课题申报人要求具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经验,即申请国家重点课题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相应的研究成果,申请教育部各类课题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三、其它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指南等请查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和浙江教育网(http://www.zjedu.org)及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址:www.zjedusri.com.cn)下载。
2、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省教科规划办联系,邮编:310012,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电话:(0571)88846782,联系人:盛阳荣。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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