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07-09-27设置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2007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得到了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响应,总申报数达到1447项,比去年增加了112项。鉴于其中部分课题的负责人已获得2007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或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的立项,因此,实际参加今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评审的为1327项。
  经过专家认真评审和评委会审定,2007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共立项319项:58项为重点课题,261项为年度课题(包括124项立项不资助课题)。其中高职研究专项课题共有38项(课题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经费资助和课题管理。重点课题的资助额度为每项6000-10000元,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先拨付总经费的50%左右,其余等课题结项时再拨付;年度资助课题的资助额度为2000-5000元,课题经费一次性拨付。为保证所有立项课题能顺利、正常完成,提倡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费和其他物质条件方面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请各课题推荐单位或承担单位接到课题立项通知后,及时将文件转交本单位的课题负责人,并保证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的研究时间,加强对课题研究进度和质量的督促检查,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关于课题结项和鉴定。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课题组应及时向省社科联学会处报送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省社科联不予验收结项。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省社科联学会处提出验收、结项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①《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可在“浙江社科网”上下载);
  ②最终成果5份(专著打印稿1套,待正式出版后补送5套),以及成果的电子版(可发E-mail)。
  已正式出版,或有部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其中重点课题成果的主要内容必须在三级以上期刊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或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或在媒体上产生较大的、良好的社会反响的成果,可免于鉴定,报学会处验收。免于鉴定的证明材料需上报2套,包括成果发表报刊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需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与原件对比确认,并盖章认可。
  课题成果如需进行专家鉴定的,鉴定须由省社科联学会处直接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鉴定,鉴定费用由课题组支付。未通过鉴定或验收的,课题组应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验收、结项。仍未通过者,按项目未完成处理,由省社科联予以注销。其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课题。
  三、关于成果转化。各课题组、课题推荐单位或承担单位应采取各种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工作。对成果的宣传、转化工作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课题组及有关单位,省社科联将酌情予以奖励。
  在课题成果转化方面,省社科联已有一些平台和渠道。请课题组将有关成果(包括未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及时报省社科联学会处,以便我们根据成果内容和质量,或整理、摘编后报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或向有关学术刊物推荐。报送的成果包括:①关于浙江的应用对策类课题成果;②关于浙江现实情况调研的课题成果;③学术质量高、有理论创新的论文。
  四、联系方法。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社科联学会处联系。
  省社科联学会处联系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2号楼3楼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邮政编码:310025;
  省社科联学会处联系电话:0571-87053205,87057496;
  联系人:谢利根、刘东;
  E-mail:zjsslxhc@vip.163.com  
  省社科联网址(浙江社科网):www.zjskw.gov.cn
 
  附:2007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文件下载(2007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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