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示范院校的精神和教育部16号文件提出的“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学院对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及教学质量尤为重视。基于目前我院实践教学工作还处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阶段,本次教学检查的目的是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质量。为此,学院领导、教务处、教学督导对上学期末各专业综合实训进行了全面的教学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第十五周开始,各系陆续开始综合实训。安防系、信管系安排在15、16两周,应用法律系安排在16、17两周、刑事司法系安排在17、18两周(其中17周警体技能训练,18周业务训练)。 总体来说,各系都能制定实践教学实施计划,指导教师和实践教学场所基本能落实到位,教师基本能遵守教学工作规范,准时上、下课。刑事司法系虽然第一次开设综合实训,但实训项目的设计开发还是比较贴近专业的,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实训准备工作
各专业的实训实施计划总体来说制定的比较仓促;和前几个学年比较,绝大多数专业的实施计划内容变化不大;实训指导教师落实情况不理想。
(二)实训项目的设计与开发
从检查来看,绝大多数专业的专业性实训项目开发不够,表现在有些实训项目和专业培养目标联系不够紧密。有些实训项目从整体方案来看与专业培养目标比较贴切,但只有集体的配合训练,学生个体能力的提升不明显,而且显得内容过少,实用时间与计划时间相差较大。有些系名称是综合实训,但其内容并未体现综合,而是某门课程结束后的课训。个别专业的实训项目学生认为用处不大,和工作联系不紧密。希望各系部认真组织教研活动多开发一些专业性强、与工作岗位贴近度高的实训项目。在实训项目的设计上,不仅要有整体方案的考虑,也要注重学生具体岗位操作技能的训练,保证每个学生能得到训练,并严格考核。
(三)实训组织实施情况
总体上看,各系对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都较为重视,但和《实习实训教学工作规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系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问题。刑事司法系的业务实训落在了实处,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实训,但时间太短,没有达到实施计划中规定的学时。法律系的综合实训组织不够严密,日课程安排表多次更改,或更改后没有报教务处备案。安防系安全保卫专业的实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欠严肃,进入状态不够。信管系的实训实施计划应做更细致的安排,如某任务应在何时完成,以便指导老师掌握进度。在教务处抽查时,个别系存在有的老师没有在岗的现象,学生处于放羊状态。希望各系部在今后组织实施时能更注重细节,各方面协调有序。
(四)指导教师及实训场所设施和管理情况
从检查来看,实训指导教师配备不足,教师的实践指导能力较弱,设备和场地有限,导致学生不能很好地完成实训项目。比如法律文秘专业的秘书实务实训,只有一个指导教师,七、八个学生合用一台电脑。有些实训本该分组进行,但由于教师不足而只能整班进行。有些项目的实训教师只进行整体面上的指导,缺乏个别有针对性的指导。此外,实训场所的卫生和设备保护情况不尽人意。
(五)教师教案情况
从教案的检查看,教师基本上都具备教案,且大多数教案详尽规范,但有的教案和实训实施计划内容一致,有的教案和教学大纲一致。建议实训教案应明确写出组织实施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