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省教工委、省司法厅开展以“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转变机关作风”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就本院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研究与部署。
学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适应新形势下高职教育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创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促进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学院研究了干部和教职工在工作和学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必须取得明显成效的重点工作:
一是要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主要解决身份意识问题。针对学院民警队伍中普遍存在的纪律作风不硬、身份意识不强等问题,加强民警的警察意识、教师意识和公仆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帮助民警牢固树立警察的纪律意识、教师的园丁意识和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在利用现有制度加大对教职工考核评价的同时,加大以警容风纪为重点的警务督察工作力度,按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长效机制要求,利用假期时间对民警进行基本的警事技能训练和考核,以良好的警察意识和警务管理来推动学院警务化管理水平,为“政治建校、警字立校、依法治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和谐促校”提供思想保证,促进学院全面和谐发展。
二是要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主要解决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问题。全面落实省教工委、教育厅提出的“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转变机关作风”的具体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做好服务基层,服务学生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和落实院领导、职能部门联系系部等工作制度,建立导师制、党员干部联系学生寝室等制度,探索“三贴近、一转变”的长效机制;要防止和克服工作作风上的“自我中心意识”,培养围绕学院大局,“既能当主角,又能当配角”的意识和能力,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学习、借鉴、完善督察、督办、督导“三督”机制,强化执行力,提高落实学院各项制度、决策和要求的质量和水平,提高服务基层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是要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主要解决学以致用问题。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学院的各项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党委、系(分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审视问题、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风气;要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调研、解决问题的风气,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有一篇调研文章,并且列入考核;要实行周三、周五教师坐班制,建立周三政治学习日、周五业务日制度,同时加强检查,抓好学习制度的落实,形成学习型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主要解决联系群众问题。领导干部要牢记宗旨,强化心系教职工、服务教职工的意识。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规范议事和决策机制,实现党对学院的有力有效领导,同时实现对学院发展大政方针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要建立各级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院系民主生活会、教代会、院长信箱等制度,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拓宽和广大教职员工沟通的渠道,及时地听取基层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更有效地改进相关工作。
五是要切实加强生活作风建设,主要解决廉洁自律,勤俭节约问题。全体干部和教职工都要加强个人修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努力做到慎初、慎独、慎微。要严格遵守和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六项禁令”,防止和克服生活作风上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要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家行政事业机关财政收支分类改革的实行,加强学院财务管理;要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执行有关经费标准,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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