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召开第三届教改暨争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研讨会

时间:2007-06-15设置

  
    为进一步明确示范性院校建设的实质内涵,共同研究与探讨学院在国家示范性院校创建过程中涉及的一些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从而为下一步学院创建工作提供认识基础和理论基础,2007年1月6日,学院召开了“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第三届教改研讨会暨争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了学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原浙江农业大学副校长何泳生教授,学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原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处长张达明教授,学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原中国计量学院教务处处长丁锡康教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方华教授莅会指导。学院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体专兼职教师及学生管理干部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共收到35篇论文及其他材料,其中25篇进行了大会交流。
    研讨会在形式上采取了按照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社会服务五个专题分五节进行,同时每一专题均精心
 
 
    设置了若干内容,并且要求发言人使用PPD阐述研讨内容。在程序上,按“摘要性陈述-接受专家和与会人员质询-再作阐释”的程序,以互动答辩的方式进行观点交流。最后,专家评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现场打分,评出奖项等级。
    研讨会上,发言人均能紧扣专题内容,立足现状分析,从创建工作要求出发,谈改革设想和创建思路。专家们则从创建国家示范性院校更为深广的认识与实践高度出发,针对一些核心问题、难点问题对发言人展开质询和讲解。台上台下互动热烈,较好地将研讨内容引向深入。
    专家评委们一致认为,学院在创建示范院校的关键时刻召开研讨会,反映了学院领导和广大教职工对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本次研讨会确定的主题和举办的形式非常好,研讨内容抓住了重点,也有一定深度。通过研讨会,既提高了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也带动了大家投入到示范建设工作中去,对推动学院高职教育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专家们根据教育部创建示范院校工作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何泳生教授指出,专业建设是核心,学院首先要选好龙头专业。在设置专业时,要充分考虑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要符合社会需要和国家规范,教学工作状态要符合培养目标,培养的人才要与培养目标相一致。在专业群建设中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围绕相近学科和同一学科进行建设。课程改革是难点,也是关键,要突破传统思维方式,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做一些大的动作改革。在实践教学环节,要进一步抓好校企结合,工学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要从注重数量结构提升到注重全面素质提高上来,尤其要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解决好双师型和双师素质的问题。张达明教授建议,学院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践、高效率实践。要进一步学习和领会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各项改革与建设的思路和理念还需更清晰,建设目标还可提得更高一点,探索的胆子更大一点,步伐更快一点。丁锡康教授指出,学院一定要做好申报前的这两个月的工作,要总结提炼好学院优势和强项,做好申报的材料工作,同时示范是一项长远的工作,要扎扎实实搞好建设。方华教授建议,学院要把握好“五个要”:一要吃得透(吃透文件与领导讲话精神)、二要想得美(目标措施要高、全、深、广),三要说得清(思路理念清晰,全员知晓并形成共识)、四要叫得响(善于提炼总结及宣传推广)、五要做得实(切切实实做好基础工作)。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周祖勇同志和院长黄兴瑞同志分别作了讲话。
    周书记指出,近几年学院虽然发展比较快,但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标准还有一段距离,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较大不足:一是对法律类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解和探索尚处在初级阶段,缺少结合我院实际的教育理论研讨与指导;二是对三至五年内相关行业的社会人才需求还未能进行系统性调查,专业设置定位不尽合理,专业群建设处于初级阶段,部分专业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三是无论是警察类专业还是非警察类专业以推行警学结合或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学方案还未形成或尚不成熟;四是还未能建有较成熟的教育改革力度大、装备水平高、优质资源共享的高水平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五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和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科技研发与服务尚不成熟等等,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成为制约学院发展的一个瓶颈,需要我们大家好好思考与研究。本次研讨会是我们学院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一次新的理论探索,必将对学院下一步的办学指导思想与教育教学改革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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