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了完善经费预算的管理工作,财务处拟在本月编制2007年各部门的经费指标。现将制定2007年经费指标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2007年的经费指标确定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各部门在去年上报的2007年的经费预算基础上编报,如有变动,请将变动的预算报财务处,财务处经过综合平衡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后下达。
二、2007年的指标体系是:
(一)各系经费指标
1、实行按学生收费的25%比例核定经费指标的经费包干。
其中:
(1)人员经费暂按学费收入的19%核定,并严格按学院人事分配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2)用于学生的经费不能少于学费收入的1%;
(3)为了加强二级单位的科研水平和开展科研活动,二级单位的科研(调研)经费不能少于生均30元;
(4)业务招待费控制在生均10元以内。
以上请参照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系二级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警院[2005]120号)文件。
(二)处室及两部、成教分院的经费指标按2006年的标准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视指标项目而定。去年制定指标依据是:
1、经费指标分日常办公经费和具有特定工作业务的项目经费。
日常办公经费范围是:办公用品(含电脑耗材、打印纸)、差旅费、会议费等按人均2500元的标准计算;
具有特定工作业务的处室单独核定项目经费。
2、处室经费
为适当调剂和预防不确定因素的需要,经费指标每处室5000元。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按部门性质和院领导分别下达指标。
4、专项经费指标
专项经费是财政下达的专款专用的经费,按专项经费的使用性质由有关部门进行实施。
三、各部门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实施上述经费指标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
各部门的2007年经费指标意见请在3月15日前送交财务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