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院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07-04-19设置

  

各位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作用,经院工会委员讨论研究,报学院党委批准同意,定于2007年3月14日召开学院第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十一五”规划;

3、2006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4、听取2006年财务和业务招待费审计报告;

5、听取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二、时间地点安排

1、2007年3月14日下午1时20分,请位代表准时到行政楼第三会议室签到。

2、3月17日早晨乘车时间线路按原上班时间地点上车。

三、说明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材料请各位代表于2007年3月7日打开自己的邮箱阅览。

 

附件: 附件: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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