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用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07-04-19设置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1月1日起我院的经费支出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列入国库存集中支付的单位都必须在实际用款前的一个月上报用款计划。没有上报用款计划的,财政将不予受理。为了能使我院的财务收支既能平稳地过渡,又能保证各项收支的及时实现,为此,我院下属各部门也必须上报相应的财务用款计划。各部门上报的用款计划一定要本着“必需、实事求事”的原则进行编制,尽可能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时间要求

07年1月份的用款计划要求各部门在06年12月25日前报学院财务处。自07年2月份起的用款计划要求在前一个月的10日前报学院财务处。

二、各部门需编报的报表

1、各部门都要上报的表格有“2007年月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编制基础资料表(三)”。

2、政治部除上报(三)表外,还要上报“2007年月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编制基础资料表(一)”和“2007年月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编制基础资料表(二)”。

3、后勤处除上报(三)表外,还要上报“2007年月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编制基础资料表(二)”。

4、各教学部门除上报(三)表外,还要上报“业务费测算表”。

三、编报方式

请各部门统一用电子表格的形式把用款计划报学院财务处电子邮箱内,邮箱地址:cwc@zjjy.com.cn。以上空白报表各部门可在学院网站下载。(附用款计划表格)

 

附件:附件:用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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