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管理,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警院[2205]33号),现将2005年度我院教学改革项目通知如下:
1.2005年度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立项的期限已到,请立项人填写《结题登记表》,于2006年9月27号前提交高教研究所。
2.2005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立项人请根据有关要求,填写中期《年度进展表》,于2006年9月27号前提交高教研究所。
3.以上表格请自行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高教研究所:地址: F202
电话:86836321
联系人:王静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