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与中期检查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7-04-19设置

  

各系部、处(室):

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管理,根据《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警院[2205]33号),现将2005年度我院教学改革项目通知如下:

1.2005年度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立项的期限已到,请立项人填写《结题登记表》,于2006年9月27号前提交高教研究所。

2.2005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立项人请根据有关要求,填写中期《年度进展表》,于2006年9月27号前提交高教研究所。

3.以上表格请自行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高教研究所:地址: F202

电话:86836321

联系人:王静

 

附:

附件: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5年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名单

附件: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5年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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