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发布者:应用法律系发布时间:2019-07-21浏览次数:710

来到这里已经两个半月,参与开庭活动也有一百五十次左右。从一开始上铐解铐都会紧张出错到现在熟练掌握上铐解铐动作,工作内容已经了然于胸。虽然熟悉工作,但并不麻木法警工作。

案子有大的也有小的,有复杂的也有简单的。每一件案子既有相似之处,又保持自身的特殊性。对应的被告人有认罪的也有不认罪的,有主观故意也有过失的……结合我工作遇到的案子和被告人谈谈工作上的一点感受。

先讲一起贩毒的案子:被告人两名,第一被告人坦白认罪,第二被告人法庭上不如实回答询问。为什么讲这起案子?因为这是第一次看到在法庭上拒绝坦白的死硬分子。妄想只要自己不承认,所犯的罪没有直接证据就不能被认定。我觉得他想的很天真,缺乏了对法律的敬畏,每一个犯罪分子都会被法律制裁。他的抵赖,不配合调查,最终为自己加重了刑罚。第二起案子是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警,宣判原中宣部副部长鲁炜受贿案。当天还有省部级领导来视察。警力布置很多,光押解车队就有13辆。法院大门里外三层,其他楼道后门等设置的岗位警力部署虽然不清楚但应该是戒备森严的。当天还看到女警背着冲锋枪上楼。来旁听的人并不多,有些还是公安机关的人员,我还看到奉化检察院的检察员。布置警力也是以预防为主,防止突发情况发生。第三件案子是宁波中院在奉化法院审理一起过失杀人案。我觉得农村对法治的概念都很模糊,不清楚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错误地认为只要对方侵犯我一点点权利我就可以对他使用暴力。甚至要求法院按照他的意志判决,即使证据确凿法院判决了,他仍要上诉,上访。在这次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一件有意思的事。老人听不懂太多法律的专业术语,侧耳倾听,师姐以为他听不见,告诉他可以做到前排去。然后旁听席有人就说师姐和老人讲话不礼貌。我问师姐你为什么不反驳,她说自己说不过他们,他们每一个口语(讲歪理)都是十级以上。我觉得师姐说的就像此案的被告人一样。前科确确实实存在,他却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自己一辈子不违法。拆迁队到底有没有拆他房子,我不清楚,因为他说拆了,拆迁队和证人说没拆。他拿着锄头上楼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拆迁人员认为是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认为别人在打自己的情况下,自己是在正当防卫。第四件案子是去宁海法院帮忙,审理黑社会大案。十被告人基本上都不认罪,一整天基本上都在单独询问。

以上是我感受比较深的几件案子。当然两个半月里遇到的盗窃案,危险驾驶案,寻衅滋事案也很多很多。“进宫”多的已经藐视法律了,也有些法律意识淡薄第一次被判刑当庭流泪后悔的。很多人都知道酒驾是违法犯罪的,但是存在侥幸心理酒驾,被审判时又希望从轻处罚。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还遇到过强奸幼女猥,亵儿童的,这些被告人是怎样的一种心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是两起不公开审理的案子。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的人终究会付出应有的代价。筑牢自我防线,才能享受自由!

奉化区人民法院实习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