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材料归档寄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970

各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入党材料归档寄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信息和党组织关系

1.各学工党支部要在组织关系转接前维护好党员管理信息,确保毕业生党员信息正确,使毕业生能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

22020年党员组织关系实行电子信息转接(转往省外同学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各支部要结合学习《党章》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教育,具体讲清楚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的严肃性和转组织关系时间及注意事项,强调熟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的重要性,认真填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要由党员本人亲自联系、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一般收至当年6月;之后转出的党员按照实际转出的月份收缴党费。

52020年开始,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保留学校,却因无法转接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总支联系确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党委审核后方可留在学校。

6.未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仍是党支部内党员,各党支部务必加强对未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党员的管理,保持经常联系,及时通知他们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7.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毕业生党员务必阅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了解清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程序。

2)与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联系确认后,由党员本人联系各系组织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转入省内的由所在党支部网上发起办理,转入省外同学网上发起转接手续后,所在党支部必须打印纸质介绍信到学生处盖章后寄送至外省的目标党组织,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回执后,党支部统一交到学生处,按程序完成网上转接。

3)各党支部要及时掌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对逾期不办理转接手续或毕业后超过6个月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按党章党规党纪规定处理。

4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在202010月底前完成。

二、入党材料归档寄发

12020届毕业生的正式党员材料和其人事档案材料统一由学生处寄发,各学工党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正式党员的材料移交给学生处郝楠老师处归档。

2.2020届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材料由所在党支部整理完成后统一交院办王慧萍老师处邮寄。

3.每个党员入党材料须用学院专用党员档案袋单独封装,并盖总支、支部的章,封面贴上内装资料清单(见清单样张);其他入党申请人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须用档案袋或大信封单独封装,并盖总支、支部章,封面贴上内装资料清单,由学生自带。

4.总支、支部移交党员材料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分别签署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学生处、总支、支部各一份(见清单样张)。

  

附:1.内装资料清单(样张)

         2.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移交清单(样张)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4.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样张)


    附件1-3.docx

    附件4: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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