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浙警院[2017]82号《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所在系部)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请各系及时对2015、2016级、2017级学生的学生证进行注册,并填写《区队学生未注册情况汇总表》和《系学生注册情况汇总表》。
注册情况汇总表请于3月19日前报教务处F216,相关表格见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 务 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