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院公选课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课对象:本次院公选课开课对象为2007级、2008级学生。部分课程需对选课对象做特别限定的,请在开课目录中“禁选对象”栏中注明。
2、开课时间:本学期院公选课开课时间初步定在周三晚上、周四下午及晚上。每次上课3节,上课起止周为第4-14周。教务处将参考开课申请表中所填的拟开课时间统筹考虑,确定各课程开课时间。
3、开课课程:各系需推出6-8门课程;基础部需推出10-15门课程;警训部需推出8-10门课程。每门课程限选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同一教师可在不同时间开设两门课程;同一课程可在不同时间开设多个班级。
4、下学期选修课申报工作在《选修课目录》基础上进行。请各系部审核本学期选修课目录。并尽可能让本部门有余力、有专长的教师为学生开课。
(1)目录内课程申报:以选课课号为关键字段,将本部门下学期继续开设课程按选课课号排列汇总成开课目录,填好“限选人数”、“上课时间”、“可选对象”、“禁选对象”、“备注”等栏目,其他字段原则上不予改动。汇总后经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开课目录(按《选修课目录》格式)于
(2)新开课程(教师)申报:即未出现在目录上的课程或教师申请开班的,请认真填写《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经系部审核,汇总成开课目录(其中选课课号、课程代码等栏不必填写)于
附件: 2、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学年第 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