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整体设计介绍

一、课程建设理念
    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是高职法律类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培养高职法律服务人才参与诉讼处理解决民事纠纷能力的核心课程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好地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熟知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地加以运用如何进行起诉、应诉、反诉,如何确定管辖的法院、如何运用证据等技能。
本课程以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民法、婚姻家庭法、合同法等课程的学习为基础,同时与后续的民事纠纷处理实务、劳动纠纷处理事务、人民调解工作实务和中小企业法务等职业实践课程相衔接。
◆ 本课程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紧扣高职法律类专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的要求,合理地设计了课程内容,积极探索并实施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积极探索与实践“以民事案件诉讼流程为主线”整合理论知识内容、“以核心能力培养为项目”构建实践教学实训内容,贯彻“理论教学实践化、实践教学岗位化”的理念,并运用到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之中。
◆ 根据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整合本课程的学习内容:
     第一部分为基本理论知识。以民事诉讼流程为主线,整合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知识体系。
     第二部分为能力项目训练。根据民事诉讼各环节的能力培养要求,梳理了适应职业岗位实际工作的核心任务,设计对应的能力训练项目,并细化具体的操作要求与实施步骤,从而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教学内容安排
◆ 基本理论知识包括:导 论、基本程序、特别程序、诉讼保障。基本理论知识学时一般为30学时,占总学时的55.5%;
◆ 能力训练项目包括:起诉;应诉;反诉;提起管辖权异议;进行证据交换;庭审中的举证与质证;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申请财产保全等十个项目。能力训练项目一般为24学时,占总学时的44.5%。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 本课程教学模式的设计。将课堂教学与校内模拟情景教学及校外基地实训教学相结合,形成了“基础知识学习-实例分析训练-能力项目训练-真案真做”的校内模拟训练与校外基地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提高了学生把握民事诉讼的基本技巧和人才培养质量。
◆ 教学方法的多样化。对基本理论知识采取案例分析训练、模拟审判、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实践能力培养方面采取项目训练、顶岗实习、综合实训、真案真做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提升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民事纠纷的实际运用能力。

四、课程教学团队
     本课程建设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师的执教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3名教师曾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名教师荣获个人三等功。有4名专任教师曾多次荣获优秀教师、教学质量优胜奖等荣誉称号。

五、实践条件与环境
◆ 校内实训设备与实训环境。校内实训基地由法院和法律服务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建设,建有大型模拟法庭、诉讼与庭审专业教室。
◆ 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得到了浙江省司法厅律管处、基层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指定了相应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院共46家。同时,我院与下沙白杨街道共建了“法律教育服务中心”。

六、课程特色说明
(一)课程设计理念创新性:立足于以当事人或法律服务者在民事诉讼中应当熟知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思路来设计课程的学习内容,强调学习与职业岗位要求的对接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二)课程内容改革前瞻性:以民事诉讼的“起诉-审判-执行”为主线整合学习内容和能力训练项目,使课程改革更加符合职业教育思想和岗位职业能力培养要求。
(三)课程学习方法实践性:采取多样化的教与学的方法,包括基本知识学习、实例分析训练、观摩录像、参加审判旁听、模拟审判、实践操作等,强调教与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性、融教、学、练于一体,重在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运用能力培养。
(四)改革成果的辐射性:我们认为,本课程的改革,为高职法律课程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对同类课程和相关课程的建设具有积极的引导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