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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师资培训的通知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7-11-9 11:10: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

    根据在全国安全防范行业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进度的安排,经公安部科技局批准(公科安[2007]20号《关于同意开展安全防设计评估师教师资格培训工作的批复》),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定于2007年12月下旬开始,分批开展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的师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的培训教师进行师资培训、资格考核和认定,为开展安全防范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建立起一支合格的培训教师队伍。

    二、适用对象:

    准备从事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二、三级)培训教师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及推荐办法:(详见附件一、二)

    四、培训内容:

    1、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国家职业一、二、三级);
    2、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国家职业二、三级)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要点、学员所需掌握的知识重点和考评方法;
    3、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的培训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五、培训时间:

    计划在2007年12月13日至28日或2008年1月10日至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杭州)

    七、培训费:

    3800元/每人(含教材、培训、认定、证书费)

    八、食宿安排:

    学员在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另行通知)

    九、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12月10日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宣武区南滨河路25号金工宏洋大厦A座206室
    邮 编:100005
    电 话:010-63466576 010-51920242
    传 真:010-63326302
    联系人:张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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