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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其前身是由原江西省司法学校和江西省司法警官学校成建制合并而成的江西司法警官学校,组建学院的同时仍保留原江西省政法干部学校的职能,承担政法系统在职干警培训任务。学院隶属省司法厅领导。
    我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有教学及教学辅助机构9个,党群暨行政管理机构15个,共有24个部门。我院分昌北、新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6249平方米(534亩),建筑面积104360平方米。
    我院升格为高职院校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心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院工作,紧紧围绕“江西有地位、全国有影响、专业有特色、学生有出路”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质量兴校”、“强基固本”、“警院特色”工程,进一步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取得了新进步、新成绩。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我院成立之初,在校生仅有200余人,教师总数不足100人,只有几名高级讲师,没有教授、副教授,经过6年的奋力拼搏,目前,在校学生5240人,教师总数331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89人,有“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名,“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0名,江西省高校教师团队1个;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人员55人,占专任教师的22.9%;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68人,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的56%;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和研究生学历的89人,占青年教师的46.1%。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初见成效。我院普通学历教育有高职和中专两个办学层次,以高职为主体。建院之初,省教育厅批准设立4个专业(法律事务、律师事务、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其后经省教育厅批准增设15个专业,总数达19个。2004年,刑事执行、司法警务、法律事务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2008年,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书记官3个专业被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刑事执行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在课程建设上,2006年,《民法原理与实务》和《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被评为省级优质课程。其后,《行政法原理与实务》2007年又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教学和科研取得了一批成果。近年来,我院教师主持完成教育部、司法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课题4项,江西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教育规划课题、教改课题45项,其中,“有效的课堂管理策略研究与实践”和“高职院校《大学语文》教学与人文素质培养相结合研究”等2项课题分别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2002年以来,我院多方筹措资金1.1亿元投入基本建设,教学科研设备不断完善,校园面貌焕然一新。现建有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以及现代化教学监控系统、汽车驾驶训练场、多媒体教室、刑侦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中心、塑胶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散打馆、健身房等21个校内教学实验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71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42.5万元。院图书馆面积3804平方米,其中电子阅览室341平方米;新图书馆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已获准立项,即将动工兴建;馆藏图书55.3万册,其中电子图书20万册。
    ——突出“特色教育”,实践教学取得丰硕成果。为适应政法行业和社会人才市场的需要,我院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忠诚、无畏、守纪、奉献”为内容的“警魂”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突出“特色教育”,和实践教学,使学生既博学明法,又具有警务技能和强健体魄,成为能文能武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2002年以来,我院学生在江西省武术散打锦标赛、江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江西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江西省散打锦标赛等活动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
    ——推进“工学结合”,努力培养合格法律应用人才。为了推进“工学结合”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训机会,我院会同政法部门、企事业有关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并与洪城监狱、洪都监狱、温圳监狱、省女子监狱以及北京市速记协会、法院、检察院等实行合作办学,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培养基层政法单位所需实用性人才,实现学生顺利就业打下基础。这些年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大量较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毕业生遍布全省各级公检法司机关,已有一大批成为各自单位的业务骨干,有不少还走向了领导岗位,并涌现了张献、李文华等英模人物。
    我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前任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曾亲临学院视察;江西省委副书记彭宏松和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舒晓琴以及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的领导也曾多次亲临学院指导工作。
    当前,为了有效地应对挑战,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我院党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博学明法、求实创新”为校训,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面向行业,服务社会,立足江西,辐射全国,努力把我院办成“江西有地位、全国有影响、专业有特色、学生有出路”的全省示范性的高等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