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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办学特色及亮点工作

    一、基本情况: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2年9月经司法部同意、自治区政府批准,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2004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将原隶属自治区司法厅的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和隶属自治区监狱局的宁夏监狱警官培训中心整建制划归学院。2005年11月,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又将宁夏法官进修学院牌子挂在学院。目前有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宁夏司法干部培训中心、宁夏法官进修学院5块牌子,今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被确定试点的三所院校之一。
    学院现为自治区司法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内设党政办公室等8个管理机构;应用法律一系、等8个教学教辅机构。开设法律事务、法律事务(物流管理方向)、行政执行(治安管理方向)、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安全防范方向)、社会工作(法务方向)、书记官、刑事执行等11个专业面向宁夏、甘肃、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四川、重庆、内蒙、青海、贵州等1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67人,函授教育在校及自考在册生近4000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1000多人次。现有教职工222人,其中在编112人,聘用110人。
    教师104人。在编教师73人、副高以上职称32人、硕士以上学历29人、双师素质教师33人。校园面积346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书刊总计34 万册。
    二、学院办学特色
    (一)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积极开展产学研活动
    通过多年的办学实践,我们逐步认识到,产学研结合对于文科类的法律职业教育,主要体现在我院的教学、科研要紧密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法制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政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的实际,研究解决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学生实际工作的能力,为行业和实践部门服务。
    一是牢固树立产学研办学的理念为了做好工作,我院制定了《学院关于产学研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并建立了专家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机制、教师兼职从事社会服务机制、实践部门专家兼职任教指导教学活动机制、依托实践部门产学互动机制等,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积极依托行业开展产学研活动。按照“依托行业、服务行业,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服务定位,将政法部门作为开展产学研活动的主战场。聘请了多名来自政法部门的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到我院兼职任教,承担专业理论课或实践课的教学任务,指导产学研活动。先后在全区五个市的政法部门、部分监狱、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了35个实习实训基地,与行业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司法厅给予了我院大力支持,积极协调解决我院发展中存在的师资、资金、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问题。此外,我院还积极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合作,通过与社会用人单位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扩大了产学研结合的范围。 三是努力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有效途径。通过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实现产学研结合。我院在校内建立了模拟法庭、法律援助工作站、经济法律事务操作实验室、法律文秘综合实训室、刑侦实验室、速录室、语音室、计算机室、计算机网络与维护实验室、多媒体室、心理咨询室、学生体质测试室、汽车驾驶培训中心等17个实验室,在校外建立了35个实训基地。这些实训场所为学生职业实训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四是产学研结合成果显著。我院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产学研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完成了《实践性教学模式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应用》、《诊所法律教育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中的应用》等8项自治区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对产学研结合进行了有益的理论探索,这些研究成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探索了产学研教育的新模式。法律诊所教育是一种以倡导“从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技能”的法律职业教育新模式,也是产学研结合的一种新形式。我院在积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教学研究的同时,着手建立法律诊所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注册成立了宁夏法律诊所教育教学研究会,并且将诊所教育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成立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从而形成了教学科研、教学实践和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法律诊所教育工作体系。目前,我院是全国唯一开展法律诊所研究和教育的高职类院校,成立社团法人性质的法律诊所教育研究会在全国高校中也属首家。提高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增强了就业竞争力。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和职业实训,把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也增强了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而且还受到了很好的思想教育,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一些专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初见成效,如法律事务专业开设的法律诊所课程,推行体验式学习模式,与乡镇、街道、社区、中小企业联合设立法律服务站,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些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二)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培养工作
    今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被确定的三所院校之一。首批试点面向贵州、内蒙、甘肃、青海、宁夏等西部5省区定向培养80名监狱人民警察。试点工作为学院发展注入了活力,进一步扩大学院的办学影响和社会知名度,提升学院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的地位,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司法部给试点院校提出的要求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为达到司法部的要求,学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试点工作,提出举全院之力抓试点工作的要求。分别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共同抓试点工作。教学方面,根据司法部的要求,我们进行了调研、讨论,制定了人才培养方案讨论稿,并先后两次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与三所试点院校共同讨论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为保证在教学过程中全面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精神,我们全面系统地进行师资培训,学习11部委文件和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高度认识试点的意义,带领全体授课教师深入监狱一线进行调研、与干警座谈,了解实践部门的实际需求,解读人才培养方案,使授课教师清楚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由于是试点,没有现成的教材供教师使用,要求教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自己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提交全体教学组讨论,根据讨论通过的大纲编制教案,教案仍然要提交全体教学组讨论,上课前,组织集体听课,正是通过集体讨论、集体备课这种形式我们顺利的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全体教师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锻炼,为下一步开展教学积累了经验。为保证下学期教学真正体现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要求,在教师的选配上,我们与监狱局、各监狱领导进行深入的座谈,得到了大力支持,他们为我们推荐了行业专家,经过与推荐专家进一步座谈,选择了四名行业专家担任专业课的教学,由此形成了行业专家兼职教师与学院专任教师相结合的教学团队。在学生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学院各项制度,以一个大学生试点标准要求每一名新生,配备班主任,成立了两个党支部,在学期结束前组织的学生座谈会上,学生对于自身的责任与义务有清楚的认识。在考核上建立淘汰机制,确保培养质量。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全方位的工作使试点班成为学生学习、管理、党建等工作的样板,成为拉动学院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开展成人教育培训,拓宽人才培养新路
    实现办学层次、办学形式的多元化,是推动高职教育持续、快速的重要途径。我院成立以后,适应高职教育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将原直属自治区司法厅的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和原属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监狱警官培训中心整建制划归到我院。2005年,又将宁夏法官进修学院牌子挂在我院。通过行业教育资源整合,我院不仅承担着全日制高等法律职业学历教育的任务,还承担着法律成人函授和律函自考教育任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及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任务、全区法院系统法官培训任务。这样,不仅扩大了我院办学规模、增强我院办学实力,而且丰富了我院办学内涵。这种将全日制教育、成人函授教育、自学高等教育、干部在职培训教育的四种教育形式集于一体的办学模式在我区高职院校中尚属首家,为我区高职教育事业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三、学院亮点工作
    (一)抓改革,全面调整工作思路。学院的发展得益于改革,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促进发展,只有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不断调整办学思路才能使人才培养工作符合社会需求。为了切实走出一条既适应社会需要又有我院特色的长远发展之路,今年,由副厅长带队我们组织部分中层干部赴云南、广西、四川三省学习考察。考察回来后,我们认真分析研究了学院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制约学院发展的主要问题,针对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承担的繁重任务,我们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把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办学理念、找准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并围绕这一中心加大改革发展的力度,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院党委经充分讨论和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调整办学思路全面推进学院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对学院今后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办学规模进行了全面调整。为学院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奠定良好了基础。
    (二)抓试点,切实做好招录体制改革工作
    学院被确定为全国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后,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对试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根据陈书记的批示,于革胜副书记就试点工作召开专门协调会,解决了学院的实训楼建设资金、编制等问题。8月27日自治区副主席李锐带领王正升厅长向吴爱英部长汇报后,吴部长要求学院要抓住被确定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体制改革的三所院校之一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加快建设,努力做好招录工作,高质量完成培养任务,把学院建成区域性的培养、培训干部的基地。院党委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布置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自治区和司法部领导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选配了任课教师、辅导员,配齐了系领导班子,选派了4名教师分别到浙江警院和宁夏女子监狱进修。学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三)抓内涵,全力推动示范性院校的申报工作
    学院新校园搬迁后硬件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按照评估整改的要求,学院的教学管理、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等内涵建设与示范性院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推动学院内涵发展,促进示范性院校建设,学院成立了示范院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专业调整的调研,制定了专业调整方案,对学院内涵发展做出全面部署。一是抓专业调整。针对目前专业设置难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与学生就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大胆跳出法学教育的圈子,切实以就业需求为导向进行传统专业的改造和新专业的开发的工作思路,并根据这一思路研究确定了“严格控制警察类专业招生、适当减少法律类专业招生、逐步扩大非法律类专业招生”的基本原则。我们计划在今后5年内,高职专业数量原则上稳定在12个以内,其中非法律专业逐步达到二分之一左右;中职专业数量原则上稳定在6个以内,其中非法律专业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从而使学院专业建设更加符合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二是抓骨干专业和精品课程。根据全国试点和学院特点,我们把监狱管理、刑事执行、行政执行、法律事务作为重点专业,划拨专门经费进行重点建设,对骨干示范专业进行了评估认证,经过积极争取,教育厅批准了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二个专业为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同时我们还准备了6门院级精品课程,申报了刑法、司法口才、诉讼实务三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为示范性院校的申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抓就业,推进毕业生指导工作。学生就业问题事关学院的生存与发展,学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为加强就业工作,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并单独设立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从机构设置、就业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奖励机制、就业指导课程设置、就业网站的建设、就业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就业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了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重心下移。今年初,我们首次与各系部签订了就业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责任和目标。为了完成工作年终就业率85%的就业任务,就业指导中心和各系部积极开拓渠道,通过组织招聘会、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等多种途径积极邀请用人部门到校选拔毕业生,先后有400多名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岗位,其中有4名学生被北京人民大会堂录用,在今年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中我院又有30多名毕业生被录用,在全国政法院校在宁夏招录的6名学生中我院又有4名学生取得了笔试第一名的好成绩。特别是08年暑假,我院与北京市公安局合作,选派238名学生参与执行第29届北京奥运会的安检任务服务55天,其中有80名同学获得“奥运安检标兵”称号,3个团队被评为先进集体,1个团队获得北京市公安局表彰的奥运安保先进团队,圆满完成了奥运安检任务。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宁夏日报、新消息报跟踪进行采访报道,在区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学院服务社会工作得到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行业、社会、同类院校以及家长与学生的高度评价和普遍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