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元月在杭州市召开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年会暨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
一、会议时间:
2009年1月11日至14日(1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
三、会议内容:
1、总结通报指导委员会2008年的工作情况,部署2009年的工作任务;
2、研讨进一步推进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向;
3、法律类专业精品课程建设主讲教师培训。
四、会议人员:
1、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代表;
2、司法部司法考试司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院校特邀代表;
3、各会员单位省级或院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每个单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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